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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78 号决议的直接效果?

有人认为,第 2178 号决议中对“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行为”的提及已经足够明确,足以禁止恐怖主义行为(但还不足以证明根据该决议实施刑事制裁是合理的,见下文)。因此,该决议是每个人不实施恐怖主义行为或不参与围绕伊斯兰国的武装冲突的义务的法律基础。

 

如果联合国成员国没有妥善执行第 2178 号决议没

 

有采取所需的立法或行政措施,会发生什么情况? 安理会的要求 手机号码数据 非常深远。例如,安理会“鼓励成员国采用基于证据的旅行者风险评估和筛查程序,包括收集和分析旅行数据”(第 2 段)。除了这种单纯的“鼓励”之外,安理会“决定所有国家应确保其国内法律和法规确立严重的刑事犯罪,足以起诉(…)前往或试图前往某个国家(…)实施、策划、准备或参与恐怖主义行为的本国国民”(第 6 段 a 项)。安理会在此要求成员国制定和执行与(可能)导致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单纯准备行为有关的刑事犯罪。

如果一个会员国的民众拒绝所要求的过度数据收集,如果一个会员国的议会 利用 案例管理 在 我们的目标是 拒绝通过如此广泛和“先发制人”的刑法条款,那会怎样?任何行政当局、检察官和国内法院是否可以直接适用安理会决议?

此时,我们应区分行政法律措施

 

例如拒绝颁发护照进入叙利亚(参见第2178号决议第6段),新的立法措施,例如要求航空公司收集旅客信息预报的法律(第9段),以及通过和执行刑法,例如有关准备恐怖主义行为的刑法(第6段)。

我认为,安全理事会决议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无论是像第 2178 号决议那样限制个人,还是使他们 印度手机号码 受益,都应根据审查国际条约条款的直接适用性(或直接影响或自动执行性)时所采用的相同标准来评估,但这些标准需要进行一些修改。使用这些标准有三个原因:首先,从国内法适用者的角度来看,安全理事会决定的约束力类似于条约的约束力。其次,可以说,这些决定的约束力源于条约(《宪章》),因此其法律性质是常规性的,而不是单方面的。第三,直接影响也已成为国际法院或监督机构的司法或准司法决定的一个问题。安全理事会决定的约束力也类似于此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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